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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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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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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