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部分经营资金需要按账期付款的特点,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利用经营资金短期闲置时间进
行短期投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根据业务需要,签署有关公司利
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如下:
1、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理财,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2、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1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
不超过4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4亿元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设立了以公司高管为核心的联
合审批机构,明确短期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管理,按月评估投资效
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5、对公司业务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募集资金与自有流动资金进行严格区分,只
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公司进行流动性高、低风险的短期投资业务,
可以提高自有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