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基本工资 年终奖 合计
1 李 群 6.48 3.02 9.50
2 施景明 9.60 3.60 13.20
备注:监事朱怡女士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未
达到要求的原因,根据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 10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81.0025 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
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
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
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