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26日在上海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敏亮先生主持。 经审议,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 二、同意《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同意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同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资金改变投向的报告。 五、同意关于核销坏帐损失的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商务部下属部分营业部及某些BSP代理人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非关联交易)作坏帐损失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中有关不良资产处理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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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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