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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对外投资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对外投资
                     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价格较净资产溢价较高,且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标
的公司业绩承诺存在不能实现的风险。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4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
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高溢价的合理性。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80%的股份,交易对价为 1.4 亿元。但标的公司 2018 年 2
月 28 日所有者权益为 840.80 万元,采用收益法估值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7,800 万元,估值增值 16,959.20 万元,增值率 2017.03%。另外,标
的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为-290.86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评估
大幅增值的具体资产、原因和依据,以及相关评估报告;(2)就本次交易是否
采取了其他评估方法,以及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的考虑;(3)结
合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的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情况,补充披露收购尚无收入
且处于亏损状态的标的公司的考虑;(4)结合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
主营业务的进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
性。
    【回复】
       一、(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评估大幅增值的具体资产、原因和依据,以及
相关评估报告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尚和海工”)的资产总额为 3,976.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35.96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840.80 万元(以上 2018 年 1-2 月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估值报告大幅增
值主要是因为本次估值报告仅采用了收益法对尚和海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估算。主要原因如下:
       1、尚和海工委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 O 八研究所设计及武汉船用机
械有限责任公司建造的一台 1,200T 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平台,预计
建造成本为 4.2 亿元左右,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 2019 年 2 月。截止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2 月 28 日,已预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 O 八研究所设计费 322.80
万元、预付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500 万元。
       尚和海工投资建造的 1200 吨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平台使用了以
下业内先进技术:全回转舵浆装置的修换技术、连续性液压插销升降技术、海洋
平台连续升降液压控制技术、倒挂式双动环梁升降技术、变频起重机 1200 吨吊
钩超频制造技术,全回转舵浆的电动回转驱动技术。
       2、尚和海工核心技术人员由高级工程师、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三航局船机
处资深工程师张志泉先生担任,其从事海洋工程船舶研究、设计、建造 30 多年,
曾参与主持建造大型打桩船、起重船、海上风电安装船等共计 20 余艘,曾获武
汉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尚和股东郑文俊先生 1992
年联合组建振华重工,历任振华重工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尚和海工技术团队
中还拥有多名高级工程师,部分曾于振华重工、三航局、上海港务局、上海港机
厂工作任职,行业经验丰富。
       3、尚和海工的平台与传统平台安装方式的比较
项目              传统安装平台             1200 吨专用综合平台
单台安装成本      高(平台+拖轮等辅助)    低(无额外辅助成本)
安装效率           <40 台/年                     ≥60-80 台/年
施工安全性         风险高,对操作熟练度要求高    风险低,对操作熟练度要求低
航行能力           无自航能力                    自航能力(7 节)
续航能力           最大 7 天                     15 天(2520 海里)
定位/锚泊          无/锚泊/DP1                   DP1 动力定位和锚泊定位两套系统
施工区域           20 米水深仅一条 40 米         适应水深 50 米水域作业
项目          传统安装平台          1200 吨专用综合平台
可住宿人数    20+临时设施           20P+80P
抗滑移/沉降   无                    独特抗滑移/沉降的专利技术
节能性        无                    节能减排方式(基础桩、风机安装、维修模式选择)
超重能力      目前最大 1000t/360t   两台起重机 1200t/200t
综合功能      单一安装              满足其他水上工程施工的起重、打桩、吊装和风机运
                                    输
受施工条件    受天气、海况影响较    受风力,海况影响小,可确保较精确的组装与安装
限制          大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尚和海工投资建造的风电安装平台各方面技术较先进,
具有竞争优势。根椐广东风场海域水深及作业条件(水深 50 米、作业时的抗风
能力大于 6 级,注:尚和海工的平台可在 8 级及其以下工作),目前能满足广东
海上风电市场施工要求的平台还较少,尤其是水深 50 米及以上的施工海域将是
未来的趋势。
       4、尚和海工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火电”)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关于海上风电工程的战略合作补充
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待此平台建造完成后预计将有 1.5-1.8 亿的年销售额。广东
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旗下拥有国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资质;以工程设计与总承包为龙头,核心及相关高端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为支撑的
高科技系统方案供应商,致力于海上风电建设的系统方案研究和总承包业务;目
前业务范围已遍布火电,核电,水电,太阳能,陆上风电,化工等多个行业,项
目遍及全国各地及海外十余个国家;海上风电业务是其十三五期间着力发展的战
略新兴业务,其虽有海上作业关键辅助设备,但无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未来,
尚和海工将与广东火电建立更紧密合作,开拓海上风电业务。
       5、目前已经交付投产及在建的具备 1000T 及以上吊装能力平台船数量较
少,竞争较少,供应缺口较大,基本处于卖方市场,市场前景可观。
    (2)就本次交易是否采取了其他评估方法,以及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交易定价的考虑;
    【回复】
    本次估值报告仅采用了收益法对尚和海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本次估值未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被估值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测算,
是因为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估值企业的资产、负债为出发点,
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估值作为被估值企业股东全部
权益的估值。而对被估值企业拥有的其他如人才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等无
形资产未能进行估值,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估值专业人员难以单独准确
地对被估值企业拥有的人才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对被估值企业
盈利能力的贡献程度单独一一进行量化估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涵盖被估
值企业整体资产的完全价值。
从理论上来说,收益法考虑企业价值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其整体价值体现于被
估值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而尚和海工的价值点目前不在所拥有的资产上,而是在
未来的收益上,所以收益法得出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因此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的估值结果 17,500 万元作为尚和海工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的估值结论。
(3)结合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的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情况,补充披露收购尚
无收入且处于亏损状态的标的公司的考虑;
    【回复】
    尚和海工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系尚和海工投资建造的海上风电安装平台前
期市场调研及设计制造阶段周期较长。尚和海工未来主营业务为海上风电塔筒和
主机及扇叶安装和吊装,海上风电塔筒和主机及扇叶的运输及转运,海上风电塔
基础桩的打桩及工程,海上风电塔的运营维护,海上起重作业、打捞。其投资建
造的 1200 吨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配置 1200 吨绕桩吊、连续升降液
压起升装置,具有 DP-2 级动力定位能力,能满足专业性工法施工以及高效率
作业。
         目前在浅海区非自航平台船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而已经交付投产及在
     建的具备 1000T 及以上吊装能力平台船数量较少,竞争较少。国内已建或在建
     的自航式风电安装平台(深水区、有独立翻桩功能)如下表所示:
序           名称           船厂          船东        设计单位        备注        功能
号
                                                                             国内首艘带自航
    尚和 1 号 1200   南通港闸船 尚和(上海)                             功能的平台、航
1       吨风电安装平     舶制造有限 海洋工程设         708 所         在建   速 7 节、作业水
              台             公司   备有限公司                               深 50m、主尺度:
                                                                               132.8*41*8.2m
                                                                             自航、航速 7.5
    中铁建 1200 吨                 中铁建港行
2         风电安装船      南通中远         局          708 所         在建     节、作业水深
                                                                                   50m、
    交通部打捞局
    建造三艘 1000                                708 所 2 艘
    吨风电安装平
3       台,由烟台上海                               上海佳豪      设计中         自航
    广州打捞局分                                    1艘
    别运作
                                                                             非自航船、作业
                                                                               水深 50m、
4       龙源振华叁号      振华重工      龙源振华      振华重工        在建
    2000 吨风电安                                                            主尺度:
    装船                                                                 100.8*43.2*8.4
     注:自航式风电安装平台运营效率较高,并且具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 2017 年全球风电市场年度统计报告显示,2017
     年中国新增海上风电装机 1,161MW。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海上风电
     发展规划(2017-2030 年)(修编)》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按照该《规划》,
     到 2020 年底,广东省将开工建设海上风电 1200 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 2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底前建成海上风电约 3000 万千瓦。这一目标与 2017 年 1
     月下发的《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相比,装机量调整
     幅度巨大。根据“十三五”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底,海上风电力争实现开工建
     设 200 万千瓦、建成投产 100 万千瓦以上。这一调整表明,广东省计划在“十三
五”期间开工建设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目标增长了 5 倍,建成目标则翻了一番。
这也意味着,海上风电发展正在加速从示范阶段转向规模化开发阶段。
    根据广东省的规划,按平均单机功率 5MW 计算,仅广东省一省开工建设
规模约有 2400 台,2018 至 2020 年年装机台数约为 800 台,按每艘 1000T 海
上风电安装平台船年安装 60 台计算,需要配备 1000T 及以上吊装能力平台船
约 13 艘。
    目前市场上的非自航平台,载重能力较小、起重能力较小,安装效率较低,
直接导致风电场规划后无法打桩、安装作业。市场对效率高、吊装能力大的安装
平台需求强烈。本安装平台提高了安装效率,降低了安装成本,提高了安装质量,
提升了生产作业的安全性。
    未来,随着风机大型化以及向更远水深发展的趋势,载重小于 1000 吨的安
装船将被性能更优、效率更高的自航自升式安装平台所替代。
    由于竞争较少,前景广阔,上市公司向其投资后,可以加快平台建设,尽快
投入使用,为公司创造利润。
    2018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会董事通过对
标的公司所造安装平台的技术指标、产品优势充分论证,对标的公司的盈利状况、
市场开拓、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标的公司可以与公司发展
实现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新的
业绩增长点,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本次投资具有必要性。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的议案》。
    (4)结合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主营业务的进展情况、在手订单
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回复】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尚和海工的资产总额为 3,976.76 万元,负债总
额为 3,135.9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840.80 万元(以上 2018 年 1-2 月财务数
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尚和海工未来主营业务为海上风电塔筒和主机及扇叶安装和吊装,海上风电
塔筒和主机及扇叶的运输及转运,海上风电塔基础桩的打桩及工程,海上风电塔
的运营维护,海上起重作业、打捞。报告期内,尚和海工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
系尚和海工投资建造的海上风电安装平台前期市场调研及设计制造阶段周期较
长。根据尚和海工与总包方(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造船厂(南通港
闸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签署的《1,200 吨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多功能安装平台建
造及交付分包合同》,预计 2019 年 3 月份左右可以完成现场调试及海试,截止
目前,该平台已经进入主要船体建设阶段,伴随后续资本金到位,预计 2019 年
将实现营业收入。
    目前尚和海工基于正在建造的风电安装平台,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
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关于海上风电工程的战略合作
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待此平台建造完成后将有 1.5-1.8 亿的年销售额。与其
他客户的合作协议也正在洽谈中。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告显示,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小股东承
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5,000 万元、5,500 万元,对
标的公司整体估值 17,80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 2017 年以及
18 年截至 2 月 28 日营业收入都为 0 元,请结合标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进展
情况,说明其何时能够取得收入及依据;(2)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5,000 万元、5,500 万元的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3)除利润承诺
外,是否还存在股份回购等安排,以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
    (1)标的公司 2017 年以及 18 年截至 2 月 28 日营业收入都为 0 元,请
结合标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进展情况,说明其何时能够取得收入及依据;
    报告期内,尚和海工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是尚和海工投资建造的海上风电
安装平台前期市场调研及设计制造阶段周期较长。根据尚和海工与总包方(武汉
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造船厂(南通港闸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签署的《1,200
吨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多功能安装平台建造及交付分包合同》,预计 2019 年 3
月份左右可以完成现场调试及海试,截止目前,该平台已经进入主要船体建设阶
段,且尚和海工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书》、《关于海上风电工程的战略合作补充协议》,后续伴随后续资本金
到位,预计 2019 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2)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5,000 万元、5,500 万
元的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
    1、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我国海上风电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但随着近几年国家对海上风电行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海上风电行业已经形成一
个快速有效的发展局面,这势必将带动与海上风电业相关行业的发展。
    2、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都是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行业高端人才,其丰富的
管理经验,以及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将会给企业在市场开拓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截至本问询函的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有 1.5-1.8 亿的年销售额框架协议,在
手订单较为充足,预计 2019 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3、标的公司议价能力较强
    目前投产和在建的风电安装平台数量很少,竞争并不激烈,基本处于卖方市
场。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拓展、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品牌效应的形成,标的
公司将逐步上调价格至正常水平,从而提高公司毛利率水平。
    4、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可控
    标的公司成立初期,市场调研、联系设计及建造单位、业务拓展均由公司派
遣内部员工至外地完成,致使公司各项费用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目前已基本
完成大量前期工作,后期已无重大费用支出,使得公司各项费用在 2018 年度有
所下降。
    综上,基于较好的行业前景、目前标的公司在手订单的情况、议价能力的不
断提升及其科学的管理制度,标的公司预计未来收入将进一步保持增长,毛利率
稳步上升,费用可控,因此,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值基本可以达到。
    尚和海工风电安装平台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度预计安装风电机组
20 台、46 台、50 台,各期利润表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营业收入                   7,000.00      16,100.00         17,500.00
    减:营业成本               2,600.00       4,855.15          5,069.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           3.59             3.59
          销售费用               100.00         100.00            100.00
          管理费用               600.00         693.20            707.60
          财务费用             1,050.00       2,100.00          2,100.00
    加:投资收益
  2.营业利润                   2,648.56       8,348.06          9,519.2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3.利润总额                   2,648.56       8,348.06          9,519.26
    所得税率                       25%            25%               25%
                                                                2,379.82
    减:所得税费用                            2,087.02
                                 662.14
  4.净利润                     1,986.42       6,261.05          7,139.45
    (3)除利润承诺外,是否还存在股份回购等安排,以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
利益。
    为保证尚和海工盈利切实可靠,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进一
步明确盈利预测承诺方对盈利预测的保证责任,各方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签署《江
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5.2 乙方(郑文俊)、丁方(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
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对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则乙方、
丁方优先以现金方式补偿,若乙方、丁方在甲方(振江股份)相应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的 30 日内,乙方、丁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应以丁方持
有的丙方(尚和海工)股权补偿,股权补偿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乙方、丁方
需继续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三、关于标的资产的历史沿革。公告显示,标的公司 2016 年 6 月成立至今共
经历过 4 次股权转让。请公司补充披露:(1)历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与本
次交易对价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2)第四次股权转让后持股
20%的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业务、历史沿
革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1)历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与本次交易对价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
请说明原因;
   1、历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
   标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转让股权   转让价格   转让单价
 各次转让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万元)   (元/股)
第一次股权
               2017-2-10      周秀霖   郑定勇   3,465.00     0.00       0.00
   转让
                              郑定勇            3,465.00     0.00       0.00
第二次股权                    郑李成   郑文俊   1,417.50     0.00       0.00
               2017-7-20
   转让                                          504.00      0.00       0.00
                              吴晓静
                                       陈从裕    409.50      0.00       0.00
                                                                      1.00(实缴
                                                                       部分)、
                              陈从裕             409.50     68.30
                                                                      0.00(未出
第三次股权                                                            资部分)
               2018-1-27               郑文俊
   转让                                                               1.00(实缴
                                                                         0.00
                                                                       部分)、
                              吴晓静             504.00     84.00
                                                                      0.00(未出
                                                                      资部分)
第四次股权                             南通零
转让(进行     2018 年 4 月   郑文俊   一重工   1260.00    1260.00      1.00
   中)                                有限公
拟进行的第                               司
                                       振江股
五次股权转          -         郑文俊            5040.00      0.00       0.00
                                         份
    让
    2、标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的原因如下:
    (1)第一次股权转让:2017 年 2 月,周秀霖将其持有的尚和海工 3,465.00
万元股权转让给郑定勇。由于该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为认缴出资,尚未实缴到位,
经协商,周秀霖同意以零对价将前述标的股权转让给郑定勇。
    (2)第二次股权转让:2017 年 7 月,郑定勇、郑李成和吴晓静将其持有的
尚和海工合计 5,796.0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郑文俊和陈从裕。由于该次转让的标
的股权为认缴出资,尚未实缴到位,经协商,郑定勇、郑李成、吴晓静同意以零
对价将前述股权转让给郑文俊和陈从裕。
    (3)第三次股权转让:2018 年 1 月,陈从裕、吴晓静分别将其持有的尚和
海工 409.50 万元股权(实缴出资 68.30 万元)和 504.00 万元股权(实缴出资
84.00 万元)转让给郑文俊,转让的价格为其实际出资金额,即 68.30 万元和 84.00
万元。本次转让的对价系按照实际出资金额作价转让。
    (4)第四次股权转让:2018 年 4 月,郑文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26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其控制的控制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
    经核查,郑文俊为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尚和海工净资产为 840.80 万元,尚未盈利。尚和海工与南通零一重工有限
公司经协商确定该股权转让价格为 1260.00 万元。
    (5)本次交易情况:本次振江股份以零元价格受让尚和原股东郑文俊的
80.00%股权(系认缴出资份额尚未实缴到位,对应注册资本 5,040.00 万元),
并对标的公司实际出资 1.40 亿元,其中 5,040.00 万元用于缴足注册资本,超出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该笔投资将用于尚和海工后续经营业务的开展。
    由于本次交易中原股东郑文俊转让的标的公司 80%股权为认缴出资,因此本
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零对价转让。
    3、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1)前三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公司经营亏损,股东无法继续进行资金投入。
股权转让双方并未约定对赌事宜,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以零元价格转让股权(系认
缴出资份额尚未实缴到位的股权,或按照实际出资金额作价转让)。
    (2)第四次股权转让中郑文俊转让的标的公司 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
260.00 万元)为实缴出资,尚和海工与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交易经协商确定
该股权转让价格为 1260.00 万元。
    (3)本次交易中原股东郑文俊转让的标的公司 80%股权为认缴出资,因此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零对价转让。振江股份看好标的公司的行业前景,根据估
值报告以及与交易各方签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尚和(上海)
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三年,业
绩承诺人承诺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 亿元,乙方(郑文俊)、丁方(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承诺在利润补偿期
间内对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则乙方、丁方优先以现金方式
补偿,若乙方、丁方在甲方(振江股份)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30 日内,
乙方、丁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应以丁方持有的丙方(尚和海工)
股权补偿,股权补偿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乙方、丁方需继续履行现金补偿义
务)。交易各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振江股份对标的公司实际出资 1.40 亿元,其
中 5,040.00 万元用于缴足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2)第四次股权转让后持股 20%的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其股东、业务、历史沿革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概况
    企业注册名称: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启东市惠萍镇长兴村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文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6-05-24 至 2026-05-24
    经营范围:船舶(限 10 万吨级以下散货船)及船舶机械配件、起重运输设
备、钢结构制造、销售;船舶设备修理及涂装、起重运输设备维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6 年 5 月设立
    2006 年 5 月 10 日,郑文俊和张春香签署《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章程》,
同意设立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确定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
      2006 年 5 月 24 日 , 启 东 市 行 政 审 批 局 核 发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681788870908H 的《营业执照》。
      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文俊                    4,000.00                 80.00
  2                 张春香                    1,000.00                 2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3、股东情况说明
      (1)郑文俊先生,身份证号:3101021950********,中国国籍,住所:上
海市黄浦区。1992 年联合组建振华港机,历任振华港机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
现为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的股东。
      (2)张春香女士,身份证号:3101061961********,中国国籍,住所:上
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73 弄。1993 年-2002 年工作于上海振华重工港机宾馆,2002
年至今工作于上海振翌港口机械有限公司,现为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的股东。
      4、业务及关联关系
      根据对郑文俊的访谈以及查看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南
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近三年未进行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
      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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