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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设计: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09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同济设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翔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公告编号:2018-009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 2017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转股、不送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18-009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5月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熊翔先生、杜巧明女士继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为连任当选。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公告编号:2018-009规定履行职责。表决结果:

(1)提名熊翔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提名杜巧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备查文件

(一)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监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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