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鼎互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
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3、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
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的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务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在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由于上述
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期公司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6,467,356.63 元 ,从“营业外收
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2、本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1)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年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收益 1,717.23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同时,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将公司 2016 年度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 4,408,003.18 元,调整至“资产处
置收益”项目列示。
   (2)在利润表中分别新增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
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