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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对汉邦高科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汉邦高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2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7.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435.2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758.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77.11万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4月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57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                                       深发改核准
  1                              16,240.00        16,240.00
    化扩建项目                                                [2012]0032 号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                                         海发改
  2                              4,243.00         4,243.00
    室建设项目                                                 [2012]8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            7,194.11             —
             合计                                 27,677.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官园支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
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人民币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110120180000183       募集专户          298,387.76
北京中关村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60576018150169294   募集专户          165,798.05
北京海淀支行
                       32300188000029656       募集专户          137,958.0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300188000029738       募集专户         2,872,348.50
北京中关村支行
                       32300181000047202       通知存款        10,000,000.00
       合   计                                                 13,474,492.34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
置换2013年至2015年5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项目投资额6,715,377.54元。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全部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     实际投入   已永久补充   募集资金账
                                                                            备注
    项目         诺投资额   入金额       比例     流动资金       户余额
安防数字监控
产品产业化扩    16,240.00      0         0%        12,240.00     60.21      备注1
  建项目
北京研发中心
基础研究室建    4,243.00    2,986.91   70.40%          -        1287.23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194.11    7,196.32   100.03%         -
    备注 1: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通过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将原计划用
于“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的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支出 4,000 万元。
    五、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主要是在公司现有的北京研发中心
的基础上,通过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新增研发人员等,建设北京研发中心基础
研究室。项目建成后,主要研究音、视频智能分析算法和技术开发,研究摄像机
自动聚焦、自动曝光、自动白平衡、宽动态等算法,跟踪编码算法标准发展,研
究视频无损压缩技术,以及开展高清视频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研究。该项目预计投
入 4,243 万元,实际投入 2,986.9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1287.23 万元(含利息收
入)。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872,348.5 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七、首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2,872,348.5 元(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
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八、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
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87.23 万元(含利息
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金额截至时点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具
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
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
了资金节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汉邦高科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汉邦高科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绪凯
                              徐克非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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