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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庆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要求编制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公司实现收入 69,056 万元,利润总额 6,069 万元,净利润 4,754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7,619 万元,负债总额 58,018 万元,
净资产 119,601 万元。2017 年与 2016 年相比,公司收入增长 24.78%,净利润增
长 48.98%。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由于业绩未达到规定的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
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 027,400 股,回购价格 21.68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 4,75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2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265 万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拟定为:2017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
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
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
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2017 年度, 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 2017 年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制定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
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淀西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
准),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
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以不低于 30,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向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收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意向
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意向协议,履行尽调工作,待双方确
认最终具体收购方案并成预案后履行相关决策流程。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有助于拓宽公司业务领域,进一步
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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