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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天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天涛)
    2017 年 12 月 25 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本人不再续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
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
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
项涉及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回购
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提名董事候选人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批准更换重大资产重组
签字评估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
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2017 年主
要履职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次会议,分别就《关于审议高管及董事
会成员的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考核情况的汇报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2、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四次会议,分别就《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
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
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
达成一致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
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
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促进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鉴于本人已连续两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再连任,公司董事会也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工作。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给广大
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施天涛
                                                            2018 年 4 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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