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的相
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
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节
省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尹振涛 杜文聪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