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立股份”)发生采购、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6%。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无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海立股份 原材料 以市场价格作 150,000 66,873 107,383
采购材料
为定价依据,
具体由交易双
向关联人 方协商确定
海立股份 销售收入 100,000 48,553 133,829
销售商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成为持有海立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此处上年发生金
额统计时段为 2017 年 9-12 月。
(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向关联人
海立股份 原材料 107,383 不适用 1.36% 不适用
采购材料
不适用
向关联人
海立股份 销售收入 133,829 不适用 1.01% 不适用
销售商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不适用
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不适用
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1992 年 6 月 20 日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桥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董鑑华
注册资本 866,310,655 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制冷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家用电器及相关的材料、
经营范围 机械、电子产品,集团内关联企业产品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 相
关配套服务,投资举办其他企业(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立股份营业收入 10,446,775,442.0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1,230,857.9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80,168,864.09 元,总资产 13,640,085,976.60 元,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成为持有海立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进行采购或者销售压缩机等事项,均属与日常经营
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以可比市场价为依据;开
具承兑汇票(含电子票据或商票保贴)的手续费以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等费率,借
款利率、票据贴现率、结售汇汇率以不超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水平确定。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
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按市场定价原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
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均具有独立采购及销售的
市场渠道,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上述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
务所需。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
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
据有利于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之间的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营
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
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