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独立董事自任职
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世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至今,任鼎典投资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至今,任北京鼎典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2 年至今,任鼎典洮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 年至今,任北京泰和昆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至今,任鼎
典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王中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至 1994 年,任河南
三门峡煤矿财务科长、总会计师;1997 年至 2001 年,任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
份公司财务总监;2002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连城国际顾问公司首席研究员;
2008 年至 2013 年任广西矿业投资管理基金总裁;2014 年至今,任北京连城国
际顾问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侯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至 1999 年,任天津
大学数学系教师、副教授;1999 年至 2001 年,中科院系统所博士后;2001 年
至今,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立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至 1997 年,任天津
二轻职工大学教研室主任;1997 年至 2000 年,任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研
室主任;1994 年至 1998 年,兼任天津祥进时装饰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5
年至 2000 年,兼任总佳(天津)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
任天津工业大学成教学院教研室主任;2002 年至 2008 年,任天津工业大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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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学院会计系主任;2008 年至 2011 年,任天津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副院长;2011
年至 2016 年 10 月,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
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年度,各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3 次,各独立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丁世国 5 4 1
侯文华 5 4 1
马立群 5 5 0
王中杰 5 5 0
各独立董事对5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意见情况
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17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
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 02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天津七
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天津七
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12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
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12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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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相关意见。
2.2017 年 08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天津七
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
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对公司经董事会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预先审议,
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
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的
利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
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
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018 年,公司各独立董事将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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