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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
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
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历年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
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或军方审定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
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四、《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
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天津
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
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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