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4亿元,超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1.7亿元。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其中1.0亿元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用原材料,期限是六个月。现期限已至,公司已于二00九年六月五日将该资金全部返还。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5日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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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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