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6 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合法、合理,价格的确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相关重大资产出售之协议书按照正常商业条款磋商缔结,定价方式合理。资产出售完成后,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规定的程序选聘了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具备独立性,其结论具备合理性,保证了交易的公平。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价格审议值作为依据,补偿金以评估值作为依据,并经公司和华普集团协商确定,交易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出售资产方案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四届董第五次董事会会议程序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董第五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议案及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