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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7 年主要工作汇报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积极发挥
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珠海高新区总部基地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
文》。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
全文》。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珠海高新区总部基地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珠海高新区总部基地本公
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监事长的议案》、《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及时掌握公
司经营工作和业绩情况。监事会成员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
程;同时,通过听取和收阅专项报告,及时掌握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
对公司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地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职能。
    2、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经营风险情况进
行监控。监事会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有的定
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对外担保、关联方
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报告期内,全体监事通过学习证券监管文件,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监管法规要
求,保障履职能力,更好地监督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督促管理人员
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结合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进行了
检查及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作,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3、督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中,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
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严格履行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程序,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控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
    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
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公司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公司本部及其下属业务板块
进行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所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
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
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进一步
提高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
更加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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