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83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公告是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第 80 条做出。
《公司章程》第 80 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
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
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公司根据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经计算,拟
出席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在上述
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80条的规定,
公司现将召开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时。
2、A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的如下时
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 11日上午9 :30 -11: 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
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地址:中国广
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 电话:+86
(755)26770282)。
4、拟审议的事项:
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关于召开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