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昆明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亲自出席监事 5 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叶才主席主持会议。会议审
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
余公积 233,610,858.47 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并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5 元人民币(含税),合
计支付现金股利 9.9 亿元人民币;不转股,不送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括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28 万元,合计 21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上述第一、二、三、四、八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