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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7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508,617.29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491,38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全部
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8QDA20070
《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87,977.00             7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
投资进度的实际情况,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为 3,030.60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XYZH/2018QDA20253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已投入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               金额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75,000.00           3,030.60           3,030.60
   注:本表格中出现的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是为了
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30.6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8QDA20253 号),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30.60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
整体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30.6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0.6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国恩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国恩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国恩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恩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XYZH/2018QDA20253 号)。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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