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43,691,216.63 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 158,978,551.67 元,计提盈余公积
4,369,121.6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8,300,646.64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者回报,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实
际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新品种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基础投入较
大。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减轻公司目前
面临的经营压力,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审议程
序规范合法。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
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
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按照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
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
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
长期利益考虑,我们同意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