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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负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庄耀名       1      1          0        0         0         否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7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7 年 3 月 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现就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在 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
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公司
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
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①、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②、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许钦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许钦
鸿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积极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做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
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勤勉尽责,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指导内审部和年报
审计工作,监督核查财务报告编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 2017 年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可行性意见与建议,同时,积极搜
寻合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认真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
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合理考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情况,对薪酬发放情况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2816949363@qq.com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庄耀名
                                          2018 年 4 月 24 日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负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林则强       6      4          2        0         0         否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7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7 年 8 月 24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
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对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的沟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和不
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在年度审计
期间还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审计期间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监
督核查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
量,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委员会的
作用。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战略规划、重大战略
项目等事项的讨论,从专业角度出发,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 2017 年度总体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产品计划等提出可行性意见
与建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投资
建设山东生产基地首期项目的议案》。
    3、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认真审核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业、学历、工作背景等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意
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监督核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合理考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
效,并对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真实性、合理
性、准确性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 2017 年度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2018 年,本人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
工作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
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13322770757@189.cn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林则强
                                                2018 年 4 月 24 日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负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林冬存       6      4          2        0          0         否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7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一)2017 年 3 月 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现就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在 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
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公司
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
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①、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②、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许钦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许钦
鸿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二)2017 年 8 月 24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
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对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监督核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听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合理考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
效,对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
准确性发表意见。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的沟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和不定
期检查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在年度审计期
间还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审计期间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监督
核查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
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
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 2017 年度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2018 年,本人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工作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
有利的作用。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601181041@qq.com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林冬存
                                                         2018 年 4 月 24 日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负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周创荣       6      3          3        0          0         否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7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一)2017 年 3 月 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现就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在 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
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公司
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
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①、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②、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许钦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许钦
鸿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二)2017 年 8 月 24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
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对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战略规划、重大战略
项目等事项的讨论,从专业角度出发,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 2017 年度总体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产品计划等提出可行性意见
与建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
设山东生产基地首期项目的议案》。
    2、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认真审核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业、学历、工作背景等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意
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7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权益。
    2018 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报
答广大投资者!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gdjypnzcr@163.com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周创荣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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