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刊登在200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2008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以现有总股本24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现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68万元(含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9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10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0日
三、分配对象:
截止2009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9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1*****837徐明波
3 01*****873王勇波
4 01*****285梁淑洁
5 00*****599卢安京
五、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人:王灏清杨芳
2、咨询电话:010-88799370传真:010-887958833、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中园路9号
4、邮编:100041
六、备查文件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