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拉巴次仁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聘任阳正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考查,我们认为,阳正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聘任阳正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锂职务。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签名:干胜道、范红东、廖锡铭、巴登珠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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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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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3-29 |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拉巴次仁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聘任阳正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考查,我们认为,阳正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聘任阳正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锂职务。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签名:干胜道、范红东、廖锡铭、巴登珠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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