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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和董事胡正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潘煜
双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等如下:
   1. 2017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 2016 年度审计有关进展情况沟通会,会议就审
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完成老厂区
整体搬迁相关事项、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事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事项、
关于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关于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的 2016 年度业绩完成及业绩补偿等情况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
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总体上是按照审计计划所
要求的进度进行的;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
的要求编制的,其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基本上能够保证公司年报的如期披露。
   2. 2017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
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莎药内审字【2016】第 004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6】第 005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6】第 006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 001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 2016 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 2016 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 2017 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 002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 003 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4. 2017 年 9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
   5. 2017 年 10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期间,
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以及审计方法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就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
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以遵循了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
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2. 指导公司内控完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审阅了公司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切实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同时,认真审阅公司各次定期报告,认为其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审阅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规范、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
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更及时、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进
行积极协调,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审计所需材料,并及时
反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
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煜双     徐萍平   胡正国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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