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由于郑东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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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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