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
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和建筑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
司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
和监事会会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对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
容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
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0.00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尚未支
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29,000,000.00元后,余额571,000,000.00元于2011年9
月2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瑞和建筑
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
目,其中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19,898.00万元。
三、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前的基本情况
原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由拟投资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以替代原施工环节
中配套部品部件分散采购及现场加工的状况。
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木制品厂房(1栋)与宿舍(3栋),二期为标
准厂房(3栋)、配套厂房(A、B两栋)与专家楼(含办公楼、研发中心),共
10栋建筑物。
项目原投资估算(经2012年6月调整后投资明细,详见2012年6月12日《关于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预计原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7,898 89.95
1 厂房建筑工程 12,739 64.02
2 生产设备购置费 3,601 18.10
3 生产设备安装费 168 0.84
4 电力及其他设施购置费 200 1.01
5 给/排水系统建设费 150 0.75
6 总图运输费 150 0.75
7 环保设施建设费 200 1.01
8 其他费用 690 3.47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10.05
三 项目总投资 19,898 100.00
四、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情况
拟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筹备IPO
时原拟投资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现计划将其打造为综合性、多功能、环保型
的新型材料加工与制造、交易和全方位服务的平台,中高端装饰材料生产基地、
新材料产业聚集园区、节能绿色建材料开发与应用示范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
或“瑞和产业园”)。产业园建成后将由10栋建筑组成,其中标准厂房4栋,写字
楼3栋(专家楼、配套厂房A、配套厂房B)、宿舍楼3栋,总建筑面积121335㎡,
规划为生产区、商务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三大版块。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生产设备投资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
该项目调整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
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等要素均未发
生变化,预计2018年12月31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 厂房建筑工程 18,298.32 89.38
2 电力及其他设施购置费 407.68 1.99
3 给/排水系统建设费 711.88 3.48
4 总图运输费 152.71 0.75
5 环保设施建设费 78.79 0.38
6 其他费用 822.76 4.02
二、 项目总投资 20,472.14 100.00
注:调整后计划投资总额为20,472.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9,898.00
万元,利息收入等574.14万元。
五、调整的具体原因
该募投项目为公司2010年筹备IPO时,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情况,
经过详细的科学论证分析后,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因受各种因素影响,
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其次,因历时较长,装饰材料行业和市场情况、政策及外部
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前提与筹备IPO时出现了差异,
为了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
公司根据当前的所处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情况,经过详细综合论证分析,拟计划
对该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六、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
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据合作区官方网站显示,
合作区重点规划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优势传统产业、滨海
旅游、生命健康城、国际港口物流等产业基地。
深汕合作区的运作面临政策影响,特别是招商政策。据深汕合作区官方网站
的信息显示,腾讯、晟火科技园、华润新一代数据中心、金科、创业孵化基地、
珠宝产业园、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区营业网点、赛格龙焱薄膜光伏产业园、维也纳
国际酒店(深汕特别合作区店)等已有意向进驻、已进驻营业或开工建设。瑞和
产业园区的运转虽然得到合作区的大力支持,但产业园的运营受市场变化影响,
募集资金预计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
司已经办理了营业范围等相关审批手续变更,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和股份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部分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影响,是根据客
观情况做出的,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
构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会然 彭 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