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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瑞和股份”)计划对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
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一、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
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3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0.00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29,000,000.00元后,余额571,000,000.00
元于2011年9月2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
目三个项目,其中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19,898.00万元。
    二、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前的基本情况
    原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由拟投资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以替代原施工环节
中配套部品部件分散采购及现场加工的状况。
    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木制品厂房(1栋)与宿舍(3栋),二期为标
准厂房(3栋)、配套厂房(A、B两栋)与专家楼(含办公楼、研发中心),共
10栋建筑物。
       项目原投资估算(经2012年6月调整后投资明细,详见2012年6月12日《关于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预计原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7,898          89.95
         1       厂房建筑工程                              12,739          64.02
         2       生产设备购置费                             3,601          18.10
         3       生产设备安装费                               168           0.84
         4       电力及其他设施购置费                         200           1.01
         5       给/排水系统建设费                            150           0.75
         6       总图运输费                                   150           0.75
         7       环保设施建设费                               200           1.01
         8       其他费用                                     690           3.47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10.05
         三      项目总投资                                19,898         100.00
       二、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情况
       拟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筹备IPO
时原拟投资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现计划将其打造为综合性、多功能、环保型
的新型材料加工与制造、交易和全方位服务的平台,中高端装饰材料生产基地、
新材料产业聚集园区、节能绿色建材料开发与应用示范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
或“瑞和产业园”)。产业园建成后将由10栋建筑组成,其中标准厂房4栋,写
字楼3栋(专家楼、配套厂房A、配套厂房B)、宿舍楼3栋,总建筑面积121335
㎡,规划为生产区、商务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三大版块。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购买生产设备投资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
       该项目调整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
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等要素均未发
生变化,预计2018年12月31日项目到达可使用状态。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               厂房建筑工程                 18,298.32                 89.38%
  2           电力及其他设施购置费              407.68                    1.99%
  3         给/排水系统建设费             711.88               3.48%
  4            总图运输费                 152.71               0.75%
  5          环保设施建设费                78.79               0.38%
  6             其他费用                  822.76               4.02%
 二、          项目总投资                20,472.14             100%
      注:调整后计划投资总额为20472.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898万元,理财
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为574.14万元。
      四、调整的具体原因
      该募投项目为公司2010年筹备IPO时,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情
况,经过详细的科学论证分析后,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因受各种因素影
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其次,因历时较长,装饰材料行业和市场情况、政策及
外部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前提与筹备IPO时出现了差
异,为了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
险,公司根据当前的所处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情况,拟计划对该募投项目建设内
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五、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2011 年 2 月 18 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
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据合作区官方网站显示,
合作区重点规划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优势传统产业、滨海
旅游、生命健康城、国际港口物流等产业基地。
      深汕合作区的运作面临政策影响,特别是招商政策。据深汕合作区官方网站
的信息显示,腾讯、晟火科技园、华润新一代数据中心、金科、创业孵化基地、
珠宝产业园、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区营业网点、赛格龙焱薄膜光伏产业园、维也纳
国际酒店(深汕特别合作区店)等已有意向进驻、已进驻营业或开工建设。瑞和
产业园区的运转虽然得到合作区的大力支持,但产业园的运营受市场变化影响,
募集资金预计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
司已经办理了营业范围等相关审批手续变更,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市场变化风险,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具有积极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部分
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是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影响,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
利益最大化,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和股份本次调整瑞
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市场变化风险影响,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关于瑞和股份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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