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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
 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
 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嘉裕集团(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等公司均为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统称嘉裕集团)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2018年 预 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21,411,922.01元
  提供劳务         嘉裕集团   不超过2.0亿         不超过2.0亿
            合计
                              不超过2.0亿         不超过2.0亿           21,411,922.01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嘉裕集团是指由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包括但不限
 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
 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由于关联方嘉裕集团经营的业务范围涉及影视、地产、酒店等多个行业,2018
年度瑞和股份可能与嘉裕集团控制下的多家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在前述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已经将此情况预计纳入。
    现将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实际控制下企业中有关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
   (1)公司名称: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6800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晓文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 8 号之一 402 房之一(仅限办公使用)
    经营范围: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录音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出版(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报纸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音像制品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互联
网出版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展览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型综合商店、小
卖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熟食零售(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散装食品零售(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刊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零售(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吃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广告业;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游艺娱乐用品零
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文化艺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充值卡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036,680,173.4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85,785,685.37 元,2017 年度营业总收入
2,191,010,144.4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531,111.50 元(摘自金
逸影视〈股票代码:002905〉公开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
    (2)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402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合并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425,698,303.09元,净资产2,392,985,503.38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671,551,126.85元,净利润231,390,656.18元。
   (3)公司名称: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 200 号 2 楼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
技能培训项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非合并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338,779,786.99 元,净资产-358,008,231.25 元,201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217,077.51 元,净利润-34,833,699.28 元。
    2009 年 8 月 3 日,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
权转让方式取得瑞和股份 10%的股权。2009 年 8 月 27 日,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嘉裕集团关联方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裕煌贸易”)。鉴于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嘉裕房地产原为公司股东;嘉裕集团
与公司主要股东裕煌贸易为关联方,裕煌贸易股东陈培干和季健民在嘉裕集团所
属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可能对嘉裕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认定嘉裕集团为关联
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认定。
      (二)   履约能力分析
     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长期合作,嘉裕集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在广东省
 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
 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根据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均
 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
     与嘉裕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
 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由双方参照行业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
 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对相关产
 品的采购需求,采用订单或小额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瑞和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
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2、上述交易系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
 说明
    (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
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三)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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