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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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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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18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
路 266 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投票结果,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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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8 年 5 月 9 日 19:00 前送达公司
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二楼 219
室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12(信封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9 日全天。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人:朱星毓女士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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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光
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2
七、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4
2、投票简称:光正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二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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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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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弃权 反对 回避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 √
2.00
易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