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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
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17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8 项议案。
    2.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 项
议案。
    3.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项议案。
    4.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5.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
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
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与成都润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运置业”)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 51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号的土地(土地权证编号:甬国用(2014)第 0502634 号)及附属建筑物全部资
产以 5500 万元转让给润运置业。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科华评报字【2017】第 062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值人民币 5512.47 万元为依据确定。润运置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金阳光
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同为星美圣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润运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符永利、马建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
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对该事项未能形成有效决议,该关联交易终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
到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 2018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
经营会议,及时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
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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