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同时根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江苏华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44.5019 万元。 35,605.65323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0,944.5019 万股,均为普通股。 35,605.653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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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 通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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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和技术除外);汽车的销售。(依法 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可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将作为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之签署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