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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独立董事刘坚民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坚民 2017 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7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坚民       7         1           6         0            0             否
   2017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
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未列席次数
         刘坚民                 2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2.9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3.1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同意
                           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同意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
                                                                      同意
                           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取得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51%股
                                                                      同意
                           权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
2017.4.12                                                             同意
            第一次会议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
2017.6.5                                                              同意
            第三次会议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8.7
            第四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
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7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7 年度,本人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认真的审核有关材料,深入
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披露信息。
    2、2017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和内部制度建设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
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
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公司的
经营状况,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
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客
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
好形象。
                                                  独立董事:刘坚民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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