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事前确认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认为 上述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易、袁敏 、李旺 二 0 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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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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