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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精神,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
合当时有效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待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3.69 元/
股调整为 3.49 元/股。
    二、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该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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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牟介刚                    甘为民                     钟永成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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