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资金3777万元,致使该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3777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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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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