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4 月 24 日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属于公司的常规业务 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保函担保业务余额为 1,202.59 亿元,没有违规 担保的情况。 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一向遵循审慎原则,同时加强对表外业务 的风险监测和管理力度,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做好防范措施。在董事会的 监督管理下,公司担保业务运作正常,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签名: Paul M. Theil 朱 青 刘世平 苏锡嘉 林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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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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