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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4)《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5)《关于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4)《关于为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9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重庆毅翔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向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7年12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
一致审议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
法经营。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三会运作规范,
且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一直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制定一整套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
算,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不断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现行的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
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
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
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
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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