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6名。董事李南京因工作原因,书
面委托董事熊海涛代为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报告》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麦堪成、白华、张孝诚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
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
3-0029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达 5,697,733,562.22 元,同比减少 0.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78,527,643.84 元,同比减少 2591.66%,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2,478,549.66 元,同比减少
3037.72%。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报
告》、《2017 年度报告摘要》,《2017 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7 年全年实
现净利润-137,209,452.1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2,855,354.76
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0 元,提取盈余公积 0 元,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645,902.58 元。
鉴于公司 2017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较少,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
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
益, 2018 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
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金支持。故拟 2017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熊海涛、李
南京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18-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
可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