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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关于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共计6.85万股,占注销前
总股本比例的0.03%,回购价格为13.073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7,099,792股变更为
217,031,292股。
    3、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案)》,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汉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4、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谭鹏、熊立龙、刘洪现、严翔、郝
剑强、郑春花、钱正伟、张宇、蔡国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73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虞文明、刘明璨、马聚民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13.07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
6.8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3.073 元/股。
    二、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进展
    1、回购原因
    公司谭鹏、熊立龙、刘洪现、严翔、郝剑强、郑春花、钱正伟、
张宇、蔡国升、虞文明、刘明璨和马聚民合计1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该人员已不符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条件,根据规定,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2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5万股,占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29%,
占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1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一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对其持有的全部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
行回购注销。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未做权益分派,因此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88元。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一年期,
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50%。
    P=P0×(1+1.50%)=12.88×(1+1.50%)=13.073元/股
    其中:P 为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因此回购价格为13.073元,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895,500.5元,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进展
    公司已向上述12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895,500.5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审
验字(2018)第12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709.9792万股变更为
21,703.129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销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39,378,360     18.14                  39,309,860     18.11
                                                68,50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845,610     17.43            0     37,845,610     17.4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32,750      0.71       68,500      1,464,250      0.67
二、无限售条件流    177,721,432     81.86                 177,721,432     81.89
通股
三、总股本          217,099,792    100.00       68,500    217,031,292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
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字(2018)第120002号验资报
告。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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