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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联化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联化科技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
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17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
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
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联化科
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化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
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
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丽                        郭晨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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