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东重机内部控制自查表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华东重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落实情况,并主要对内部审计运作情况、信息披露
的内部控制情况、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
易的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
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华英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就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
执行活动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
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东重机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活动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 卓 吴春玲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