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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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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