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东重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并就《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
德,按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能够满
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签字人:
   孙新卫:
   吴梅生:
   辛小标: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