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84证券简称:瑞晟智能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开始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结束时间:
2018年
月
日下午
: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
号圣瑞思工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
法律责任。 |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8年
月
日
:
00-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蒙
2、联系电话:0574-87916471传真:0574-87916471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
、邮编:
31550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