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 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合同 截止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上年发生额占同
关联人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方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
技术开发 100 0 18.17 0.1%
销售 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
技术开发 150 0 169.25 1.68%
销售 融科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
房屋租赁 200 0 183.02 38%
销售 融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 代收代垫
1050 265.24 1,045.81 100%
来 融科技有限公司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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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科信”)与公
司签订《员工借用协议》,中钞科信向公司借用员工,中钞科信承担借
用员工在借用期间发生的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支付给中科信
息,由中科信息向相关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上表中代收代
垫款为该往来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成生
注册资本:1356.04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
造;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3522 万元,营业收入 2581 万元,净
利润 846 万元。
2.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古乐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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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
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
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29414 万元,营业收入 11523 万元,
净利润 1485 万元。
(二)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即中国科
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资设
立的共同控制的联营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
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
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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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
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中钞科信与公
司签订的《员工借用协议》已经 2016 年 7 月 15 日二届二次董事会议批
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其合理性、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等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
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
董事对本议案一致表示同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查阅了
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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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
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
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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