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中科院
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信息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预计合同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上年发生额占
关联人
类别 容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 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方 成都瑞拓科技
技术开发 100 - 18.17 0.1%
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钞科
向关联方
信金融科技有 技术开发 150 - 169.25 1.68%
销售
限公司
深圳市中钞科
向关联方
信金融科技有 房屋租赁 200 - 183.02 38%
销售
限公司
深圳市中钞科
关联方往
信金融科技有 代收代垫款 1050 265.24 1,045.81 100%
来
限公司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科信”)与公司签订《员
工借用协议》,中钞科信向公司借用员工,中钞科信承担借用员工在借用期间发
生的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支付给中科信息,由中科信息向相关员工发
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上表中代收代垫款为该往来款。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成生
注册资本:1356.04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
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软件研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
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3522 万元,营业收入 2581 万元,净利润 846
万元。
(二)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古乐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医疗器械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经
营进出口业务。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医疗
器械的生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29414 万元,营业收入 11523 万元,净利润
1485 万元。
(三)交易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即中国科学院控股有
限公司;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共同控制的联营
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
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
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8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
择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中钞科信与公司签订的《员工借用协议》
已经 2016 年 7 月 15 日二届二次董事会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其合理性、
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
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
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
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三)本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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