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经公司与交通银行南昌南莲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初步协商,在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批准的2亿元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
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2018年3月29日,公司已收到交通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2,300
万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
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下部分资产抵押至交通银行以申请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
抵押期限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最
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交通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
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办理本次资产抵押及贷款授信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子公司拟通过抵押资产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三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三鑫”)的生产
经营计划,云南三鑫计划以其名下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贷款。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云南
三鑫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云南三鑫以
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抵押期限
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最终授信额
度、期限等以有关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由云南三鑫根据其自身运营
的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云南三鑫法定代表人万小平先生办理云南三鑫本次资产抵押及贷款授信
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云南三鑫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及云南三鑫本次拟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不会给公司及云
南三鑫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云南三鑫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获董事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授信
申请总额度为2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的额度),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7.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