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持股5%
以上的股东)赵志宏先生、陆金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质押 质押开始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日期(逐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日
致行动人 (万股) 笔列示) 股份比例
赵志宏 是 108.40 2018/4/23 2018/10/15 海通证券 1.92% 补充质押
赵志宏 是 59.50 2018/4/23 2018/11/13 海通证券 1.05% 补充质押
陆金学 否 24.50 2018/4/23 2018/11/7 东北证券 1.36% 补充质押
本次质押式回购业务已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了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为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56,401,83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7.3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 43,509,500 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7.1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37%。
2、截至本公告日,陆金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8,041,54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54%;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 6,705,500 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37.1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06%。
3、赵志宏先生、陆金学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