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 司财务负责人谷志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谷志英女士因工作变动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谷志英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谷志英女士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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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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